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燃气小知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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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近年公司入户安检情况看 ,仍然有不少燃气用户对燃气器具(即然气热水器和燃气灶具,以下简称“燃具”)的判废年限存在误解 。那么,问题来了,燃具的判废年限,是从实际使用日起算还是从购买日起算?
根据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》GB17905-2008第7.3.1条明确规定,燃具从售出当日起:
a)使用人工煤气的快速热水器、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为6年;
b)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的快速热水器、容积式热水器和采暖热水炉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 ;
c)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;
d)燃具的判废年限有明示的,应以企业产品明示为准 ,但是不应低于以上的规定年限;
e)上述规定以外的其他燃具的判废年限应为10年 。
从以上《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》GB17905-2008第7.3.1条的规定可知,燃具的判废年限,是从购买日(即售出当日)起算,而不是从实际使用日起算。比如 ,燃气用户购买了一个燃气灶具 ,因为装修、搬家等原因,将该燃气灶具闲置了1年,那么该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也就仅剩余7年。



大家明白如何计算燃具的判废年限之后 ,燃具的使用还重点要注意一下几点 :
一是燃具超过判废年限后继续使用存在诸多危险:
a)燃烧工况下降,废气排放超过标准 ,危害人身健康;
b)燃烧效率降低 ,能耗增加 ,浪费能源;
c)内部材料老化 ,容易引起结构失效,造成燃气泄漏 ,导致人员中毒、爆炸 、爆燃等事故。
警示事故: 2016年年初,重庆南岸区的出租屋里发生两死一伤的严重燃气安全事故。经南岸区公安机关调查 ,事故发生的原因是燃气热水器超过使用年限 ,并且排气管道排风不畅导致一氧化碳在室内积聚,造成三名租户一氧化碳中毒伤亡。
二是燃具超过判废年限后继续使用会增加事故责任:
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 :目前有接近三分之一燃气用户家里的燃具存在超期使用,作为燃具使者的燃气用户应该及时自检,一旦发现自家燃具有达到判废年限的,必须马上更换!因为燃具超过判废年限后继续使用,除了存在以上诸多危险外, 还会增加燃气用户的事故责任。比如,一旦因燃气用户超期使用燃具发生燃气事故 ,燃气用户就要负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要负事故的全责,即使燃气用户交了燃气保险 ,但保险公司也会因此拒赔或者降低赔率。
三是要购买合格的燃具使用:
当要购买燃具时 ,燃气用户应该到有信誉的品牌实体店购买,并利用以下技巧选择燃具 ,这样才能有效确保购买到
合格的燃具。
a):查看所选择的燃具是否贴有安全合格标志 、厂名、厂址以及与产品一致的使用说明书等;
b):按压燃具的表面 ,看是否有明显凹陷,材质 、装配质量是否正常;
c):所选择的燃具适用的燃气种类是否与自己家里使用的燃气种类一致 ;
d):所选择的燃气灶具必须是具有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安全型灶具;所选择的燃气热水器必须是强排式或平衡式(含室外型)的安全型热水器。
总而言之:燃具的判废年限事关燃气用户的用气安全 ,更事关燃气用户的切身利益;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用气宣传及入户安全检查过程中 ,要提醒和帮助用户及时查看用户燃具是否达到判废年限,一旦发现燃具达到判废年限须要求用户及时更换 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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